根据工作需要,泗水县应急管理局委托泗水县人力资源服务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4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济宁市森林专职消防员
森林专职消防队员是补充到消防救援队伍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火灾预防等消防工作的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具有泗水县户籍的男性公民,年龄为18-24周岁(1997年3月2日-2003年3月2日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热爱消防事业,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3)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赌博嗜好,无吸毒史。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职业院校与消防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或持有交通部门统一制发的B2及以上驾驶证的优先招录;
(5)对从事森林消防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原则上不超过此岗位招聘人数的10%。
2、消防监督人员
(1)具有泗水县户籍的男性公民,年龄为18-30周岁(1991年3月2日-2003年3月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消防事业,爱岗敬业;
(3)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4)退役军人、职业院校与消防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或持有交通部门统一制发的C1及以上驾驶证的优先招录。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上午9:00 - 2021年3月11日下午4:00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泉乡人才网”(www.ssqxrc.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发送至邮箱:sspqzp@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修改为“岗位名称-姓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2、网上初审。报名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通过邮箱告知本人,考生需及时查看个人邮箱,并按时领取准考证,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3、报名交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要求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查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二代身份证;(2)《报名登记表》;(3)笔试准考证;(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5)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6)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7)退役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8)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提交户口簿;(9)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报考01-消防员岗位(济宁市森林专职消防员)
先进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不能确定为合格人选,测试成绩在测试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根据合格人员数量来确定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面试均使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则以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如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则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2、报考02-监督员岗位(消防监督人员)
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来确定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面试均使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则以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如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则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五、体检和政审
济宁市森林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组织实施,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政审要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劳务派遣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应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每年年底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七、薪酬待遇
1、济宁市森林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执行,保险+工资共3240元/月,特殊岗位补贴800元/月。
2、消防监督人员工资收入水平按照上一年度本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研究确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每人保险+工资+绩效共2768元/月。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有关事宜将在“泉乡人才网”(www.ssqxrc.com)、“泉乡人才网”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0537-4369317
附件下载:
附件1:岗位明细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